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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江,《禹贡》为梁州之域。商周为巴国地。秦属巴郡。汉初,为涪陵县地。
黔江置县始于东汉。建安之年(201),益州牧刘漳接受涪陵县令谢本建议,析涪陵县置涪陵、永宁、
丹兴、汉葭四县。丹兴县治设于今联合镇(古称楠木坪)。
清光绪《黔江县志》:“黔江,邑邻五溪,界古黔州及施州,为川楚僻路,天下有事,易扰难靖”。这里,与彭水、酉阳、秀山等地联片,史称“蛮夷之地”。蜀汉延熙十二年(249)五月,涪陵人徐巨杀都尉反,后主遣大将邓芝征讨,徐巨战死。事后,徙徐、蔺、谢、范等数千家于成都。公元280年,晋实行州郡县三级制,涪陵郡下设涪陵、汉葭、汉夏、汉平等四县,丹兴废,其地入涪陵、汉夏二县。
西晋永嘉(306),今酉、秀、黔、彭等地“没于蛮僚”,历宋、齐、梁、魏、周等250余年。
北周保定四年(564),涪陵少数民族首领田思鹤“以地内附”,归顺中原王朝,因而在彭水置奉州(建德三年改名黔州),县为其属地。
隋开皇五年(585)置石城县,兼置庸州,治所均设今县坝乡县坝村。大业三年(607)废庸州,石城县隶属巴东郡。《隋志》:“巴东郡统县十四,北极巫山
、秭归,南至石城、务川最。石城县广矣。”
唐武德元年(618)石城县改属黔州,其县治移无慈城,即今县坝老鹰关。贞观四年(630)迁今联合镇。天宝元年(742)改名黔江,属黔安郡(黔州)。
五代十国时期,黔江属黔州。嘉庆《四川通志》:“天夏七年(90)年建据蜀,后唐长兴五年(935),孟知祥据蜀,黔州地属之。”宋、元之际(960—1368),黔江“半没于夷。”清咸丰《黔江县志》:“黔江自宋、元以来,半没于夷,为龚、胡、秦、向四土豪所据。龚据水寨,秦据册山,胡据峡口,向据后坝。”县境周边为唐崖、忠路、大旺、石柱、酉阳等土司包围,对县境不断扩张蚕食。至元二十二年(1285),明玉珍据川,称帝10年,黔江县为其属地。
黔江地处川东鄂西交界处,周围土司长期争战不休,民族矛盾和地区矛盾尖锐复杂。因此,明王朝视这里为“地处蛮疆,犬牙交错”的军事要地,数次陈重兵于黔。洪武五年(1372)蓝玉征黔,省黔江入彭水县,洪武十年(1378),蓝玉再次征黔,驻官兵1216名,置黔江守御千户所。洪武十四年,复置黔江县,所,县并立,文武兼治。黔江守御千户所隶四川都司所属的重庆卫,持续27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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